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
发布时间:2021-05-14 14:15 信息来源: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
收费依据:长春市财政局转发吉林省财政厅《关于同意长春市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》的通知 长财非税「2011」651号文件。
收费标准:按建筑面积,住宅收取125元/平方米;非住宅收取145元/平方米。
收费程序:项目单位需带经规划局审批后的规划平面图,到建设局办理项目费用审核手续。
收费单位:经开局建设局
单位地址:经开区政务中心707室(东方广场南侧)
联系电话:0431-84688345
责任编辑:沐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