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吉民发〔2016〕5号)文件要求,现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
2023年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:80元/人/月;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:80元/人/月。
二、资金发放情况
2023年,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发放725人,共发放金额67.26万元;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1243人,共发放金额110.632万元。所有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均发放到残疾人账户内。
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,我区严格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、审核、审批、终止流程,加强动态监管,同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,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,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监督电话:0431-899602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