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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)第七十条第一款、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)第二十七条规定,因长春市长春大金仓玉米收储有限公司、吉林省艾博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,决定依法予以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
现予以通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