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关于与吉林省中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仲裁事宜 | |
领导您好: 我于2024年3月13日将孙丽娜、曹斯颖两人的仲裁申请书交于贵处仲裁办,截止到目前没有任何办公人员联系我们,办公电话也是很难接通,请您在方便时帮忙处理一下此事,特别感谢! 2024-11-20 15:48: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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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开区人社局回复:您好,您反映的问题,经开区人社局核实,因仲裁申请书中所留的公司电话无法联系,仲裁申请书中提供的单位地址无法进行送达。现已与您所留电话号码进行沟通,请您于12月6日前向劳动仲裁委提供新的单位地址和单位电话。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。 2024-11-25 14:03:27 |